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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就诊告知书
2020-02-08
亲爱的患者及家属:
        你们好!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加强医院诊疗场所管理,降低感染风险,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广大就医群众及陪同人员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积极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1.到我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询问流行病学史,严格按照医院流程就诊。
2.前来就诊的患者,若两周内,有湖北省旅行史或居住史;或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请主动如实告知。隐瞒不报、恶意传播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蔓延的,根据有关部门公告,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3.为减低受感染的风险,建议择期复查的患者暂缓返院,遇到病情变化情况请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就诊或与主管医生联系。根据病情进展和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复查时间。
4.请根据医院指示牌从专门通道进、出。
5.我院专家诊、老年病门诊、健康体检、美容整形科、方便门诊暂停,何时开诊另行通知。
6.严格门诊管理,执行“一人一诊一室”,避免患者二次聚集。
7.加强病房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离开病房,禁止人员探视, 恳请配合。
8.住院患者原则上不留人陪护,确需陪护的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监测体温等防护,禁止发热人员陪护。
        各位患者朋友们,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请认真阅读并务必严格遵守上述要求,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衷心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