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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医疗保障局:5月1日起,这些医保新政策实施将减轻患者负担!
2020-05-29
关于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
 实行门诊定点供药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 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辽医保〔2020〕7号)精神,现就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实行门诊定点供药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纳入我市医疗保险门诊定点供药范围,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该药品,个人先行自付后,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6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50%。参保人员年度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由职工大额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照上述比例支付。实行门诊定点供药药品,除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外,参照医保单独结算管理的高值药品进行管理。
        二、将慢性心力衰竭(NYHAII级及以上)纳入我市医疗保 险门诊规定病种II类管理。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核准享受慢性心 力衰竭(NYHAII级及以上)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治疗该病的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职工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统筹基金支付75%、成年居民统筹基金支付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800元。结算年度内,中途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按月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三、将长期透析患者贫血药物治疗纳入我市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II类管理,长期透析患者因透析引起贫血的,在门诊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或罗沙司他的医疗费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统筹基金支付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中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统筹基金支付75%、成年居民统筹基金支付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血液透析患者应在本人透析医院进行贫血药物治疗,腹膜透析患者可自主选择具有治疗所患疾病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结算年度内,中途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按月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四、本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