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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评价报告信息公开(乐星产电)
2020-09-15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信息公开表
用人单位 名    称:乐星产电(大连)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大连市开发区辽河西三路15号
联 系 人:赵永刚
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乐星产电(大连)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乐星产电(大连)有限公司是韩国乐星产电株式会社设在大连的海外工厂,成立于2000年3月21日,2001年3月投产运行。注册资本为5228万元,公司位于大连开发区辽河西三路15号。该公司主要生产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高压环网开关柜(RMU)、高压真空断路器(VCB)、高压真空隔离开关(VCS)等高压变配电器材。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人员名单 调查时间 2019.3.6、2019.3.29
调查人员 李振雪、邢鹏、曲春清、孙凯丽、孙文非、边朝卿
采样时间 2019.4.24~2019.4.26
采样人员 李振雪、邢鹏、曲春清、孙凯丽、孙文非、边朝卿
检测时间 2019.4.24~2019.5.6
检测人员 孙冬杰、段虹、顾理、魏威、郭忠飞
用人单位陪同人 赵永刚
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环氧树脂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硫酸、铜尘、臭氧、硫化氢;物理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的粉尘、化学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噪声、手传振动、紫外辐射、工频电场、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类别名称”中规定,该用人单位隶属于制造业下第二十五大项“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为“较重”。
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劳动者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和物理因素的浓度及超限倍数和强度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各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综合分析,将该用人单位生产车间A栋配电盘加工涂装工接触的粉尘作为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
该用人单位在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法律及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建议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完善应急救援设施。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报告》,并建议完善原辅材料和工艺内容,充实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与评价,充实建筑卫生学、防护设施调查与评价,细化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分析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