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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顺利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评审
2019-03-01
       2019年1月23至24日,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组织的评审专家组对我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延续进行了现场评审。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整合到国家卫生健康委,这是国家机构改革后我省首次进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延续评审。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顺利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评审(图1)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0号令)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的要求,评审专家组采取材料评审和现场笔试、实操及盲样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我院的组织机构、人员资质和能力、工作场所及实验室、仪器设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能力、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7个方面130项考核指标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考核。专家组通过现场考核和评审,对我院职业卫生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素质给予了较高评价,针对一些不足之处提出了宝贵的整改意见。会后我院在短时间内完成了整改,已取得了可以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批复。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顺利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评审(图2)
 
        2019年2月15日,获得批复的第二天,职业卫生科的年轻人们就整装出发,开始了新一年的评价检测工作。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顺利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评审(图3)
 
       (职业卫生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