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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院组织中层干部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2018-08-31
2018年8月20日下午,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题会议在市四院召开,全院护士长以上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四院安全生产责任人唐殿成副院长、四院安全生产管理人苗幼林副院长结合我院实际分别做了贯彻落实《规定》的动员部署讲话。
会议由唐殿成副院长主持。唐院长指出,《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规定》的出台实施,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规定》意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思想落实到党内法规层面、作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院干部要以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规定》要求的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切实推动医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会议要求,全院干部要将《规定》精神学懂、弄通、悟透,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三个必须”工作要求。二是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准确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各科室安全责任人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科室的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医院要将中央、省、市及市卫计委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宣传到位、落实彻底,对科室负责人全覆盖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督促科室责任人履行好科室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医院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要对重点科室、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开展大检查,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与全体干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会上,医院还聘请了专职老师对《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大连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8年8月21日